12月28日,新疆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行动的战果。
去年10月以来,新疆公安机关以事关民生的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假名牌等行业领域犯罪为打击重点, 破大案、打源头、摧网络,全力以赴地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
截至11月30日,新疆公安机关共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2名(其中抓获网上在逃人员68名),捣毁制假窝点136个,打掉犯罪团伙26个,涉案总价值达4.76余亿元。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捣毁制假窝点数、打掉犯罪团伙数均达到2009和2010两年总和的8倍以上,涉案总价值达到47倍。网上在逃人员抓捕率达到97.14%。
据新疆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杨保华介绍,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领域广泛,包括食品、药品、轻工制品、数码产品、服装、鞋帽、农资、建材等,涉及到吃、穿、用、住、行等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亮剑”行动破获的270起案件中,涉及民生的案件占66%(其中,假农资案件占28%,假烟假酒案件占26%,伪劣食品占9%,假药占3%)。
新疆“亮剑”行动中共捣毁各种制假窝点136个。这些窝点主要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的出租屋,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化、网络化特征日趋明显。犯罪分子依托家族、同乡关系,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非法地下产业链。同时,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辐射南北疆的制假、售假犯罪网络。
警方提醒:元旦和新春即将到来,市民购买酒类食品需求增大,不法分子则借机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从中获取非法高额利润。因此,广大群众在购买酒类食品时,一定要去正规商店,不可贪图便宜。如发现假酒,可拨打相应投诉咨询电话向工商、公安等部门反映。
2011年新疆公安侦办的12起典型案例
1、2010年12月,巴州博湖县公安局在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协助下,在乌鲁木齐的3个商品仓库内查扣假冒的“帅康牌”、 JOUYANG、好媳妇、GL、苏泊尔等名牌燃气灶、光波炉、电磁炉共计3000余台,外包装380个,涉案金额达89万余元。
2、1月18日,巴州和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乌鲁木齐市破获9个制假酒类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收缴各类假冒高档假酒(茅台、五粮液、水井坊、红花郎、剑南春、伊利老窖等)共计6000余瓶,收缴用于制作假酒的包装箱1410个、各类酒品商标3660套、各类酒瓶、酒瓶盖3660个,收缴用于制假原料劣质白酒450瓶及1100余公斤劣质散酒,涉案价值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