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杜绝使用报废气瓶、过期气瓶甚至是翻新气瓶,江苏连云港市政府日前颁布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气瓶安全条码信息化管理的通告》,在全市实施气瓶安全条码信息化管理,并规定在10月底之前,将全市32万只在用液化气瓶配备“身份证”。
据该市质监部门统计,连云港市共有各类气瓶充装、检验单位72家,在用气瓶超过32万只,广泛使用于工业企业、宾馆饭店、居民家庭。其中,液化石油气气瓶更为千家万户生活所必不可少。近年来,虽然连云港市质监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显著提高了全市气瓶使用安全水平,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淡薄,违法充装,使用报废瓶、过期瓶甚至翻新报废瓶的现象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迄今尚有30%的气瓶游离于安全监管之外,成为无处不在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气瓶安全条码信息化管理是指在每只气瓶上安装永久性的电子信息条码,在气瓶充装单位建立气瓶扫描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联网的气瓶管理网络平台,对充装设备实行连锁管理,充装单位向气瓶用户提供经使用登记和有安全条码的气瓶。
《通知》明确规定,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在用气瓶的安全条码安装和使用登记工作,实施液化气充装连锁控制;气瓶检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应当报废的气瓶和到报废期限的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向送检单位发放《气瓶判废通知书》,并及时将报废气瓶处理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凡过期未检瓶、翻新瓶和报废瓶(包括原始钢印标识模糊不清的气瓶),一律不予办理气瓶安全条码和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