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欢迎您:[游客] 请先 登录注册    咨询热线:0755-25887166 传真号码:0755-25887232 English
 
搜索关键字: 燃气设备 气化器 报警器 计量检测 测试仪表 管道阀门 加气动力 低温设备 燃烧器 防爆消防
燃气设备         业界资讯】     【专业论文】     【展会信息】     【燃气安全】     【商家黄页】     【招聘求职】     【最新消息 ·最新回复 ·3日浏览排行
  位置导航: 首页新疆燃气资讯→欧盟能源储备立新规

欧盟能源储备立新规

更新时间:2009-08-13 来源:中国石油报  [收藏此信息]

在国内战略石油储备越来越受到关注之时,欧盟成员国能源部长日前通过一项新立法,将原有的紧急石油储备制度“国际化”。
  新立法对现行紧急石油储备制度作出修改,突出表现在计算方法上与国际能源机构保持一致。新立法明确了90天的储备量应至少相当于90天的石油净进口量。在油品的组成上,至少1/3的石油储备应与本国的消费结构相一致。欧盟成员国必须在2012年年底前将这一新立法转化为国内法。
  新立法还要求欧盟成员国加强储备石油的使用率,明确指出储备石油不能被抵押。同时,新立法还赋予欧盟新的权力,如可以监督和审查成员国的石油储备库存,以便这些储备能够真正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能源供应危机。
  欧盟委员会号召成员国增加天然气储备,修建更多的输油管道。欧盟能源委员表示,由于俄罗斯和乌克兰在天然气支付问题上产生了新的分歧,这有可能导致今年1月份的危机重演。因此,采取严格的措施提高能源安全已成为欧盟成员国的强烈心声。
  欧盟委员会预计,2020年天然气进口将会激增,届时欧盟自己的气田将会用尽,而众多的发电厂也会使用天然气发电。在一项法律草案中,欧盟委会号召成员国在2015年前倍增天然气储备。同时,呼吁成员国之间完善能源联系,分享各自关于天然气需求和供给的信息,但并不要求在困难时期集中各个国家的天然气供给,任何分享都是自愿的。
上一篇:我国近30年能源消费年均增5.5% 下一篇: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实现全国首次智能化双升
最新资讯
◆  中国空分承接的连云港荣泰五
◆  杭氧落地玉溪:拉开玉溪工业
◆  北海LNG两座20万方储罐
◆  氢能源的发展前景
◆  到2060年绿氢能源占比达
◆  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中原天然气
◆  投资15亿元 3个项目集体
◆  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市LN
◆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都市川气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
   

燃气设备供求热线电话:400-089-7166(免长途费)Copyright 1998-2009 ©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部电话:0755-25887548
客服电话:0755-25887166 25887137 传真:0755-25887232 销售QQ:673400562 1445298778
新疆燃气设备网-亚威燃气调压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9517号-1 DMOZ中文网站分类目录-免费收录各类优秀网站的中文网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