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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质监局严禁燃气汽车加装两个气瓶
新疆巴州质监局严禁燃气汽车加装两个气瓶
更新时间:2013-7-20 来源:新疆燃气设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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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多家燃气改装企业因不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从事改装作业,违规为燃气汽车用户加装超重的“第二个气瓶”收到了质监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年来,车用燃气因经济实惠和节能环保受到广大车主的青睐,据统计,巴州燃气汽车用户接近10万户。车用气瓶属于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为了确保车用气瓶的安全运行,国家规定:燃气汽车改装后,整车质量增加不得超过原车整备质量的5%,改装企业应在改装前对改装汽车进行测算,选择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改装。但部分改装企业无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为用户改装一只气瓶办理手续合法运行后,再违规加装第二只超重气瓶的方式谋利,这违反了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这样的做法增加了气瓶安全运行的隐患。
目前,巴州质监局已向各加气站下发通知,严禁为加装两个车用气瓶的燃气汽车加气。同时,对违规加装第二个车用气瓶的燃气改装企业进行5-20万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纠正错误。目前受罚的改装企业已对违规加装的燃气气瓶进行了召回改正。
在此,巴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提醒广大燃气改装企业和燃气汽车用户,加装气瓶隐患大,拆瓶停气要受罚,莫为了一点便利碰触法律底线,忽视了气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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